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1、“国家名称”包括全称、简称和缩写,我国国家名称的 中文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为“中国”、“中华”,英文全称 是“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或者缩写为 “CHN”、 “P.R.C”、“CHINA”、“P.R.CHINA”、“PR OF CHINA”;
2、“国旗”是五星 红旗;
3、“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4、“国 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5、“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一”军旗, 军旗为红底,左上角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
6、“军徽”亦称 “八一”军徽,图案为一颗镶有金黄色边的五角红星,中央嵌有金色 “八一”二字。“八一”军徽也即陆军军徽,海、空军军徽以“八一” 军徽为主体图案,海军军徽为藏蓝色底衬以银灰色铁锚,空军军徽为 天蓝色底衬以金黄色飞鹰两翼;
7、“军歌”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
8、“勋章”是国家有关部门授给对国家、社会有贡献的人或者组织的表 示荣誉的证章,如八一勋章等;
9、“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 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国务院”、“中南海”、“钓鱼台”、“天安门”、“新华门”、“紫光 阁”、“怀仁堂”、“人民大会堂”等。
例外情形:
(1)描述的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会使公众误认的;
(2)商标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报纸、期刊、杂志名称,且与申请人名义一致的;
(3)商标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企事业单位简称(适用此条需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申请商标与申请人名称的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国家名称”包括中文和外文的全称、简称和缩写;“国 旗”是由国家正式规定的代表本国的旗帜;“国徽”是由国家正式规 定的代表本国的标志;“军旗”是国家正式规定的代表本国军队的旗帜。
例外情形:
(1)经该国政府同意的;
(2)具有明确的其他含义且不会造成公众误认的,如“FRANK”;
(3)同外国国名的旧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如“花旗”;
(4)商标的文字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文国名简称组合而成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如“中泰”
(5)商标所含国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国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属国作用或与其他叙述性语言一起真实表示指定商品或服务有关特点的,如“某某韩国烤肉”。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1、“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指由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条约或者协议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例如:联合国、欧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非洲统一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
2、国际组织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或者缩写。例如:联合国的英文全称为“United Nations”,缩写为“UN”;欧洲联盟的中文简称为“欧盟”,英文全称为“European Union”,缩写为“EU”。
例外情形:
(1)经该政府间国际组织同意的。适用本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明确的其他含义或者特定的表现形式,不会误导公众的。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即指官方机构用以表明其对商品质量、性能、成分、原料等实施控制、予以保证或者进行检验的标志或印记。
例外情形:
(1)经该官方机构授权的。适用本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经授权的书面证明文件。
(2)具有明确的其他含义或者特定的表现形式,从而不会误导公众的。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1、“红十字”标志(图案是白底红十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是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是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
2、“红新月”标志(图案是向右弯曲或者向左弯曲的红新月)是阿拉伯国家和部分伊斯兰国家红新月会专用的,性质和功能与红十字标志相同。
3、“红水晶”标志(图案为白底红色边框的竖立正方形),系国际人道法规定的战场救护的第三个特殊标志,与“红十字”、“红新月”标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地位。
例外情形:
具有明确的其他含义或者特定的表现形式,从而不会误导公众的除外。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即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带有对特定民族进行丑化、贬低或者其他不平等看待该民族的内容。民族歧视性的判定应综合考虑商标的构成及其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
比如“印第安人”抽水马桶(×),但是“印第安人”婴儿全套衣(√)。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所谓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对其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错误的认识。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
“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 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判定应考虑社会背景、政治背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宗教政策等因素,并应考虑商标的构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